《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高纯石墨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将项目情况、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征求意见稿链接等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高纯石墨生产线改建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园区五路555号,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24′2.142″,北纬28°40′19.796″。该项目不新增用地,计划利用现有厂区空地并拆除1号包装车间及二车间内设备进行改扩建,占地共计约20亩。规划建设生产车间1幢、配电间、送气间、在线监控间、护炉操作间等建筑及附属配套工程和公用工程。主要工艺为:石墨化提纯、筛分、包装等。该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7000t/a高纯石墨产品的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主任 联系电话:18970570194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江西清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电话:0791-88286261
邮箱:gongzibin16131@163.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网站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站地址为:https://pan.baidu.com/s/1WvbbbfFJjtQtd0gyuhkvqw 提取码:bc49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
包括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及对建设项目感兴趣的有关单位和一般公众,熟悉本项目所属行业或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fengxin.gov.cn/fxxrmzf/xmhp/202207/068e23a019d9482d857ba3a8fad256e2.shtml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填写公参调查表,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本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
建设单位: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
时间: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