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高纯石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高纯石墨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园区五路555号,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24′2.142″,北纬28°40′19.796″。该项目不新增用地,计划利用现有厂区空地并拆除现有包装车间(2#车间旁)进行改扩建,占地共计约20亩。规划建设生产车间1幢、高低压配电室等建筑及附属配套工程和公用工程。主要工艺为:石墨化提纯、筛分、包装等。该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7000t/a高纯石墨产品的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敏敏 联系电话:18970570194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江西清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电话:0791-88286261
邮箱:gongzibin16131@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拟采用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公众意见表获取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HKdf5vxUDMqEQHhpc_B5Q 提取码:nd56 。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单位和个人)可通过邮件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与其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